环境管理

环境质量状况

下午地震灾害发生后,三台县环保局敏锐地意识到加强灾后环境安全督查、杜绝次生环境污染事件发生、确保人民群众利益的重要性。一是立即成立了灾后环境安全督查小组。要求对境内重点排污单位,特别是对使用、贮存、生产危险化学物品的单位和县城饮用水源一、二级保护区,保证每天现场环境巡查一次的频率。在地震发生当日下午五点,由局长亲自带队开始深入排污单位开展环境安全督查,首先对境内使用、贮存、生产危险化学物品的古杉油脂公司、欧亚木业、绵阳佳联印染、三台嘉盛化工有限公司等企业进行现场巡查。检查企业的防治污染治理设施和贮存危险化学物品的设施是否受到损坏。并要求企业对受到损坏的设施立即进行维修和维护,并责令可能造成环境安全隐患的企业停产。同时要求企业加强环境应急值守,一旦发生突发事件立即报告县环保部门。通过四天来的多次监督检查表明,目前,我县境内未发现环境安全隐患。二是积极开展应急监测。要求县环境监测站保证每天对境内主要河流涪江、凯江断面及县城集中式饮用水水源的水质进行采样监测。监测结果表明,目前三台境内的水体环境未发现异常情况。三是向各镇乡人民政府、县级各部门、境内各企事业单位印发了《关于防范地震灾害次生环境污染事件,确保环境安全的紧急通知》(三环保〔200837号),进一步要求各镇乡人民政府、县级部门和企事业单位明确职责,做好灾后环境保护工作。四是加强应急值守,落实专人负责灾后环境保护工作的值班,收集各方信息,以便积极开展应急处置工作。(三台县环保局  余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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